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4-07 16:42:00
“谢谢法官,这下我的损失费终于能拿到手了。”
近日,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,化解了双方矛盾,彰显司法为民情怀,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案情简介
2024年中旬,刘某骑着摩托车与王某骑的电动车相撞,碰撞后刘某驶离现场,造成王某身体受伤、车辆受损,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,王某无事故责任。事故发生后王某前往医院治疗,因刘某未能及时赔偿相关治疗费用,并多次推诿,王某遂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。
法院调解
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后,认为该案事实清楚,责任明确,但若一判了之,既不利于案结事了,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,便决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。
“你撞完人就跑,要赔偿也不给,是不是想耍赖。”
“我不是不想给,你要这么多明显不合理,我不可能赔。”
......
调解过程中,被告认为原告王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,双方就赔偿金额各不让步,调解一时陷入僵局。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对被告进行了答疑解惑,同时从法律角度、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劝导原告王某换位思考、综合考量,建议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赔偿金额,能够尽快拿到赔偿金,缓解经济上的压力。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重新权衡利弊,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刘某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5000元转入原告王某账户。至此,该起纠纷顺利化解。
小案不小办,更要用心办。白河林区基层始终坚持“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充分运用好和解、调解方式,引导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形成合理预期,有效避免矛盾激化,真正解开事结、融化心结,做到案结事了。
作者:杨刚
编辑:许沥心
责编:雪云
审核:姚启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