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9-15 12:28:00
近日,桐梓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,洗车工赵某因在清洗车辆过程中盗取车主贵重首饰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2025年6月,一名女车主在桐梓县某加油站加油并清洗车辆时,将手提包遗落在副驾驶座位上。洗车工赵某在清理车辆内饰时发现车主包内有一盒黄金手镯等首饰,遂起贪念,将首饰盒藏匿于自身衣物中,并转移至加油站卫生间内隐蔽处。车主发现首饰丢失后立即报警,赵某当场被警方控制。
经鉴定,涉案金饰价值共计21328元。检察机关指控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罪名成立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承办检察官提醒公众: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。面对财物须恪守职业道德、弘扬社会公德,切勿心存侥幸、触犯法律。同时,也建议车主在清洗、维修车辆时妥善保管贵重物品,切勿放置于车内,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
全媒记者:陈义鹏
编辑:艾梦莹